2007/07/27

終結

其實整件事能挑起我怒火的,
是看到一句:那麼為難自己,會折壽的。
原來,跟我們吃喝玩樂,是難為自己,
人家不當我是朋友,也就算了,
我也不想令別人折壽。
他所喜歡的人,能夠任性,
純粹因為她體諒別人,對別人好,
她懂得何謂尊重,
所以任性得起;
他不能,是因為他從來只尊重自已,
只求回報,不願付出,
所以,他任性不起。
就這樣了,想說的,也說了,
我心裡舒服,當然,
人家要繼續在自己的世界裡任性,
我可理不到,也不想再理。

p.s.1 緣盡,不是單單因為這一件事的。
p.s.2 考慮了一整天,最後覺得,還是要說出來。
    這文,可不是一時衝動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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