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。多
事再多,終究也會過去。
2009/10/30
忘
已10月30日了,
他生日那天我是記得的,
卻沒意思傳他一個短訊,
其後,擱在一旁沒再理會,
這是這些年來第一次,
這算是放下了?
是我選擇放過自己,原諒自己了嗎?
P.S.
曾跟現在的他說,
其實即使我再跟多少人一起也是沒結果的,
因為到最後就是要遇上他才能結婚。
所以想來沒跟那位一起也是好的吧?免徒添傷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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